
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3-29 22:30
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验
收
报
告
建设单位: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
建设单位: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民成
编制单位: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民成
项目负责人:赵明露
电 话:13930454108
目 录
1验收项目概况
2验收依据
3工程建设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验收检测结果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附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13018400000039)
2.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1验收项目概况
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6年按照省市环保局要求对原有6吨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变更为20吨天然气锅炉,于2016年7-8月完成施工和改造,并于2016年8月25日、26日委托新乐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天然气锅炉改造验收监测。2016年12月30日通过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燃气锅炉及LNG 气站燃气设施竣工备案审查。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向无锡顺盟科技有限公司购置天然气低氮燃烧器,于2018年10月委托河北恒诚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器安装施工,并进行调试投入使用。
2019年2月,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验收检测方案》。2019年2月16日、2月17日,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验收检测方案》完成了该项目的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2019年2月20日,河北泉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QHSYS190209《检测报告》。
该项目的建设性质为环保改建项目。本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进行建设, 2018年10月完成。
2013年27月由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向石家庄市生态环保局新乐市分局进行申报《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13018400000039)。
2018年3月28日,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并邀请专家组等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验收,并验收依据、检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完成了本项目的验收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1.1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图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5.04.24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16.07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0)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0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2.1.2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2)《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3)《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5)《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6)《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7)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8)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9)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0)《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2.1.3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
(1)石家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10.31发布;
2.1.4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0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
(21)《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
2.1.5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1);
(2)《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涵【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13018400000039)。
3工程建设情况
3.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位于新乐市承安铺,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南侧,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 38°24′、E 114°46′;
(5)建设规模:1台天20吨/时的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更原有燃烧器为低氮燃烧器,并加装烟气再循环装置,同时在排放口安装氧化物尾气分析仪。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3.2、工程内容
扩建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扩建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工程分类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燃烧器改造 |
改建天然气低氮燃烧器,并加装烟气再循环装置,同时在排放口安装氧化物尾气分析仪 |
环保工程 |
废气 |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再经烟气再循环装置处理后排放 |
噪声防治 |
基础减震、隔声厂房 |
|
依托工程 |
供水 |
职工用水依托原有项目 |
办公室 |
依托原有 |
3.3、生产设备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1 |
天然气锅炉 |
20吨/时 |
SZS20-1.25-Q |
1 |
台 |
2 |
低氮燃烧器 |
-- |
无锡顺盟 |
1 |
套 |
3 |
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 |
-- |
中旭通用 |
1 |
套 |
3.6、公用工程
(1)给水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新水,职工依托厂内原有人员,不新增。
(2)排水
扩建项目无废水外排。
(3)供电:扩建项目用电依托原有工程。
4环境保护设施
(1)有组织废气治理:
1台20吨/时天然气锅炉改造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再经烟气再循环装置处理后排放(在排放口安装氧化物尾气分析仪)。
(2)无组织废气治理:
本项目不涉及无组织排放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5.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
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因此,扩建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5.2、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河北省总量控制要求,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大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故本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算总量的变化量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6验收检测结果
表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2 环保检查结果
废气设施: 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已按照要求改建天然气低氮燃烧器,并加装烟气再循环装置,同时在排放口安装氧化物尾气分析仪,现场主体设施与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有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有 应急计划: 有
存在的问题: 无
其他: 无 |
7验收报告结论
经远大河北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相关要求,组织专家组开展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查看、资料查阅以及检测单位进行验收检测,经查该项目整改内容符合项目要求,验收监测数据满足《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相关要求规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5mg/m³、10 mg/m³、30 mg/m³的要求。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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